项目公示

服务创造价值、存在造就未来

当前位置:首页>项目公示

空气化工产品(榆林)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SHA-2022-009

时间:2022-06-30   访问量:605

项目名称

空气化工产品(榆林)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编号

SHA-2022-009

评价项目简介

1.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乡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北区),SFEC公司榆横煤洁净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厂区东南角。

2.行政管辖:榆林市榆阳区管辖

3.注册资本:67000万元

4.评价目的:辨识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对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分析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总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对其进行分级,分析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评估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6.采用的评价方法:事故案例、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泄漏事故模拟、检查表法

7.评价结论:本报告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等国家相关规定分析、辨识,经辨识空气化工产品(榆林)有限公司液氧储罐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明确重大危险源责任人,能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温度、压力、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企业已设置具有远传和连续记录功能的控制仪器。在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装置、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能立即整改。企业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空气化工产品(榆林)有限公司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40号([2015]79号令修改))要求。

空气化工产品(榆林)有限公司应在今后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加大重大危险源液氧储罐的安全管理力度,持续动态维护液氧储罐的安全设施,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8.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评审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网上公开)报送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取得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评价项目组长

任涛

技术负责人

李晓萍

过控负责人

马昆

报告审核人

李劲松

报告编制人

康列

评价参与人员

李常红、李绍辉、唐家怡、徐  桢、康 列

注册安全工程师

任涛、马昆、李劲松、康列

安全评价现场人员

现场日期

姓名

评价师证号

主要任务

2022.3.29

任涛

S011041000110192002201

项目负责人

2022.3.29

康列

1800000000300921

报告编制人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5.18

项目所在地区:榆林市榆阳区

现场照片





上一篇:空气化工产品(榆林)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现状评价报告SHA-2022-008

下一篇: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2015-YP-02-160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